重庆市渝中区旅游局
关于转发《渝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渝中旅 〔2012〕71号
各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中安办〔2012〕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旅游企业根据通知要求,高度关注此次降雨过程,及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情况,建立负责人带班、相关人员值班制度。主汛期间,各旅游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值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险情,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加以解决。各种应急预备队伍要随时待命,应急物资准备充分。对防汛减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情况和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联 系人: 杜建春 郭玉林
联系电话:63765264 63765496
区旅游局24小时值班电话:63735165
传 真:63765198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
渝中安办〔2012〕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天气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综管处)、有关单位:
目前主汛期已至,全市连日强降雨。22日凌晨2点,市气象台发布了“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今日凌晨4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洪峰一级红色预警。针对此次降雨和江河洪水过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于今日上午召开了紧急会议,区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高度关注此次降雨过程,切实做好强降雨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灾害事故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各部门、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主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以及区领导的相关要求,密切关注气候变化,认真分析因强降雨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肃纪律,要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主汛期间的安全检查,落实防汛减灾措施,确保安全。继续做好主汛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立即通知并协助所辖企业做好防范应对,指导帮助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问题,防止灾害性气候引发事故。
二、突出防范重点,严密监测排查,认真落实有效防控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建筑工地、危险路段、危旧房屋、地质滑坡带、危险品储存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又不能确保安全的企业,在防汛减灾期间应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或停止使用,并撤离全部人员。
针对危化品企业,区安监局、区商委、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检维修作业现场通风、降温,落实防高温、防雷、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储存场所、罐区安全管理;加强温湿度监控和有害气体检测;高温期间,要采取必要的降温喷淋措施,防止因高温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及爆炸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发货环节检验登记制度,落实运输过程防曝晒、防高温、防自燃等措施;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严禁疲劳驾驶,防范因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
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区建交委、区市政局、区房管局、各拆迁指挥部等有关部门单位要防止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加强对高层建筑悬挂物、广告牌、塔吊等的检查,对危房、低洼地、拆迁片区和待拆地的危旧房、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简易工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撤离、转移人员,确保万无一失。
针对交通运输等相关企业,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等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路面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对可能出现山体滑坡、路面损坏的路段,要严密监控、加强巡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针对两江沿岸的汛情,区防汛、应急、安监、建交、卫生等部门及各街道要密切监视汛期汛情,及时修订完善防洪工程、建筑工程安全度汛预案;要特别重视各种灾害预案的完善和修订,重要的工程建设都要制定并落实防灾预案。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汛中防汛安全大检查,对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洪设施、在建工程、泄洪渠道、排污管道、港口码头、趸船油船、交通通讯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度汛。对重点防洪部位和区域,要落实麻袋、编织袋、砂石、木桩、应急灯、救灾专用帐篷等物资储备,保证防洪抢险之急需。
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区域(部位),区国土分局等有关部门及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致害、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建立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对所有灾害危险点要逐一制定防灾预案(包括监测、报警、人员疏散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要及时组织险区内居民紧急转移搬迁,并处理好搬迁地电力、燃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对危岩、危坎、危房、高陡边坡、文物单位、景区景点和两江沿岸的地质灾害,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避相结合”的方针,及时进行勘察,制定防治计划,迅速加以治理。
三、协调联动,加强值班,确保各种信息情况及时沟通上报。
防汛、安监、建筑、交通等部门及有关街道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的预测预报情况,建立和完善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要建立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主汛期间,各部门、单位领导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值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险情,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加以解决。各种应急预备队伍要随时待命,应急物资准备充分。对防汛减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情况和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二Ο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强降雨 应对工作 通知
抄送:市安办、区府办
重庆市渝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