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
1.1、推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可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效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国有企业强化民主监督,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从而提高自身的透明度和廉洁度。
1.2、提高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全面系统的纪检监察机制,国有企业可以加强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推动企业内部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而提升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效率,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维护自身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
1.3、坚定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
一方面,通过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国有企业可以始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确保自身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与监督,增强基层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而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新时期国有企业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
2.1、建立纪检监察制度体系
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应涵盖工作程序、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权力范围等多个方面,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第一,规范的纪检监察工作程序是制度建设的基石,通过制订明确的工作流程,可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是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符合自身特点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和程序,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第二,健全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应当设立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应具备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确保在工作中不受干扰和阻碍。第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权力范围是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责任的落实;还应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其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
2.2、教育引导、思想沟通的能力
坚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环节,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提高法纪宣讲能力,综合运用结构解读、概念阐释、案例剖析等不同方式方法,针对不同学习需求开展精准施教。二是提高文化引导能力,深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元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有机融合,引导树立崇廉尚俭、戒贪戒腐的价值理念。三是提高说理沟通能力,面对谈话对象时,要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将柔性沟通和严肃批评相结合,在有效化解对抗、推进问题解决的同时,提升谈话对象的思想政治觉悟。
2.3、共享协同监督成果
一是完善协同共享机制。协同监督应当覆盖企业各部门、各业务领域,建立“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共享机制,激发广大职工参与监督的热情,有效释放监督效能,厚植协同监督体系的群众基础。要把建立完善协同共享机制纳入协同监督体系中来,打好党委巡察,纪检监察,审计、法务及其他职能部门协同监督“组合拳”,解决监督统筹协调不足,监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二是共享协同监督成果。比如集中不同部门、各子企业的力量共同推进同一项目,有效解决以往项目监督各自为战、重复检查、成果推广不到位等问题,形成资源信息协同、监督交叉互查、成果全面共享的工作模式,提升管理效能和监督效能。
(作者:赵杰 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