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能动司法化矛盾 实质根源解纷争

来源:河南青年网    作者:闫帅帅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7-24    
2023年5月16日,魏某诉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受理后,由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裴蓓承办。经审查,原告主体不全,与原告释明后,原告申请撤诉。
虽案件以准予撤诉结案,但法官心中认为该案并未实质化解,并未将该案“结案”。此前在送达时,王某认可魏某及其妻子马某、申某、陈某四人2022年8月在其承包的五福路修理灌浆项目中提供劳务,并约定工资220元/日。因原、被告双方发生口角,产生矛盾,致使双方劳务关系提前终止,王某部分劳务费未支付。由于承包方工程款尚未与王某结算,王某称资金紧张,但答应一个月后支付四人剩余全部劳务款,由于对魏某不信任,要求将劳务款转账至法院账户其才放心。
考虑到魏某等四名农民工,家均在外地且生活困难。6月份,裴庭长多次联系王某询问支付情况,王某每次都说次日转款。裴庭长没有就此放弃,其和审判团队人员每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联系沟通,催促尽快给付。
6月29日,王某终于将剩余的4000元劳务款转入法院账户中。不日,魏某等人出具相关手续后,前来领取。领取该款后魏某等人非常感谢法官及审判团队,称法院工作人员在结案后仍给予帮助,未通过再次诉讼就拿到了钱款,其感受到暖暖的司法关怀和贴心的司法服务。
新形势下,能动司法的理念与适用在司法系统不断倡导。裴蓓审判团队为解决问题,实质化解社会矛盾;为农民工保障权利,不惜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为的是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根源上解决纠纷。这种工作方法践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倡导的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从实质根源上定纷止争,是提高认识、把握大局,倡导司法能动的生动实践。
司法能动,亦称“能动司法”、“积极司法”。“司法克制”的对称。司法机关应当避免机械司法,不得拘泥于法律条文的限定,应以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为宗旨来灵活地运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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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