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巡河常态化。将巡河工作常态化,全乡乡村两级31名河长在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巡河记录并立即交办到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加快实现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
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加大执法力度。乡农业中心联合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镇规划办公室、派出所等单位组成专班对河道乱堆、乱建、乱采、乱占的“四乱”现象进行打击,常态化推进“清四乱”,实行清单式管理,形成有效的发现、认定、整治、复核、销号问题处置机制,不断巩固良好生态环境。